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23.11.07 11:20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。为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的管理工作,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监控,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,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原则上我院学生应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如确有特殊情况,由学生根据本规定之要求提出申请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赴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1.在毕业设计(论文)双选期间,学生应与校内、校外指导教师充分沟通,确定好选题,选题应符合本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的相关要求。

2.选题确认后,经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后,学生方能赴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事宜。

3.学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《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校外指导教师接收学生确认表(附件2)》,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1.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校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,校外接收单位应为学生购买保险。

2.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,定期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(每周不少于一次),及时汇报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展情况和开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。

3.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期间,要按要求完成校内毕业设计(论文)各环节的考核(阶段性检查报告、中期检查报告等)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完成后及时返校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
四、附则

1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2、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。




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

202310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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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

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表

学生姓名

 

学号

 

专业班级

 

联系电话

 

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

 

校外指导教师信息

姓名

性别

学历学位

职称

研究方向

 





单位


单位地址


校内指导教师信息

姓名

性别

学历学位

职称

研究方向

 

 

 

 

 

申请理由

人承诺

人承诺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(文)期间遵守外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与辅导员、校内指导老师家长保持沟联系,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负责。(本段话需写,打印无效)


学生签字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日期

家长意见(签字)及联系电话

 

指导教师意见(签字)

 

学院意见

 

 

2


汉理工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

外指导教师接收学生确认表


 校外指导教师信息





所属专业

电子信箱


联系电话


学生信息



专业班级




电子信箱


外指导导师意见

    

愿意接收该生来我单位开展毕业设计(文)作,承诺为该生提供良好的科研与实验条件,并负责该生毕业设计(论文)作期间的指导工作,同意该生毕业设计(论文)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武汉理工大学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导教师签字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外单位

意见

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负责签字(盖章)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系方式: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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